贪腐案件中
干部多因工程项目“落马”
昆明农业局局长副局长双双接受调查
那么,领导干部容易发生什么样的贪腐行为呢?从通报的14起案件中不难看出,工程项目中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成了多数滋生腐败的温床和领导干部落马的直接诱因。
具体来说,14起案件中,就有7起涉及工程项目。除前述案件外,还有:昆明市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官渡区政府原副区长余文斌,他利用其分管农业及多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个人及多家企业所送贿赂共计270万元,最终被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此外,西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陆玉坤,他利用其负责“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90万元。由于陆玉坤具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赃,最终,法院经一审认定陆玉坤犯受贿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除工程项目外,还有2起案件与审批、材料上报相关。其中,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支队长、昆明市城管局原副局长袁健淋利用分管行政执法及户外广告审批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共计169万元。最终,因涉嫌受贿罪,袁健淋被依法逮捕。
需要指出的是,除类似的集中通报外,5月15日,昆明市纪委监察局还透过官方微博对外公布消息称,昆明市农业局局长郭焕波,昆明市农业局副局长、生物创新办主任陈博,涉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昆明纪检监察机关
前4个月立案150件
4月份通报8起受贿案 金额最高达200多万
可以明显看出,上半年,昆明着实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也曾集中通报10起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高达8起案件涉及受贿,受贿金额从6万元到200多万元不等。
具体来说,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这10起案件,涉及工程招投标中为人谋利、安排协调拆迁绿化工程、帮助某公司拨付资金,帮助某公司审批户外广告、利用职权安排工作、多次嫖娼、顶风违纪公款送礼等系列违法违纪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10起典型案例的当事人均受到免职处理,还有不少人因涉嫌犯罪问题还被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深入查办。
此次通报中,仍然不乏一些公众关注比较高、社会影响度大的案件,比如“周喜材顶风违纪用公款发送礼金案”。2013年9月9日和2014年1月13日,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分别召开班子例会,并决定用公款共计人民币80.9万元在中秋节和春节前,发送给各自分工对口的安宁市部分县处级领导和部委办局领导。
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发现,一共有23名县处级领导接受过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礼金。对此,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周喜材作出免职处理。同时,因涉嫌受贿,周喜材还被昆明市检察院刑事拘留。此外,责成安宁市委向中共昆明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安宁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等20余人进行相应处理。
具体来说,今年1—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0件(涉及县处级16人,乡科级45人);结案89件,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分别同比上升47.1%、32.8%、39.7%;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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