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堪称受贿的隐蔽途径(2)

官员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堪称受贿的隐蔽途径(2)

高薪、“高配”、频违规

中组部的规定还明确,任何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均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经批准兼职不得取酬”从发布之日起立即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官员独董”依然领取着报酬,数额从三五万元到十余万元不等。金融业内专业资讯终端万得数据显示,仅在2013年,A股上千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共领取约4.8亿元薪酬。记者梳理多起案例发现,对于官员独董经过谁的审批,是否存在职务消费及“额外”报销,多数上市公司依然语焉不详。

北京某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领取薪酬,身兼独董还有报销、用车等便利。“公司每年都安排一定名目的‘招待费’,独董作为高管就能实报实销。”

“‘在任开办公会,退休开董事会’成为部分官员任前任后的常态。”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说,“然而,开会不出席,表决不到场,只拿钱听话,不对股民负责成为普遍现象。”

比拼行政级别“高配”也是上市公司独董的一大怪象。截至目前,仅省部级前官员辞任独董的已有25人,而部分独董“高配”的上市公司违规频发。其中,原董事长宋林被查的华润集团,旗下华润电力等上市公司一直就有多名前官员独董;“污点官员”熊必琳曾任独董的西王食品,则被财政部、证监会点名“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大股东多次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被责令整改。

记者调查了解到,究其根源,是因为“官员独董”选任“重关系、轻责任”。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不乏公务员在任时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当时没有收取“好处”,等退休后到企业任职再将好处兑现,堪称受贿的一种隐蔽途径。

“官员退休后去企业担任独立董事,是典型的权力‘各取所需’。”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教授说,有的官员在任时与上市公司搞好关系,退休后便图谋“收成”;有的则是在位时作为“潜伏期”,任后为企业发挥余热。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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