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互联网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在互联网安全战略方面经验丰富,如《电信法》要求互联网基础建设要留警用接口接受政府部门监督审查,由国土安全部等多个部门参与美国国家网络安全综合计划等。另外,日本、印度、巴西等和中国一样处于互联网发展第二梯队的国家,也都在国家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方面进行了相关综合统筹和立法,值得我国借鉴。
启示一:顶层设计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
中国计算机协会计算机安全委员会主任严明说,截至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颁布了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德国和法国目前也在探讨建立欧洲独立互联网,拟从战略层面绕开美国以强化数据安全。另外,欧盟三大领导机构也明确表示,计划在2014年底通过欧洲数据保护改革方案。
作为中国亚洲邻国,日本和印度也一直在积极行动。日本2013年6月出台《网络安全战略》,明确提出“网络安全立国”。印度2013年5月出台《国家网络安全策略》,目标是建立“安全可信的计算机环境”。
2009年,日本政府批准了从2009年到2011年的第二个国家信息安全战略计划。这个三年计划包括四个主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关键基础设施、商业团体和个人。其中,政策的四分之一针对改进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关于关键基础设施和商业团体的部分,私人企业起行动主体的作用,而政府则提供支持。
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在通过立法等途径保障国家互联网信息安全。今年3月,巴西国会众院表决通过《互联网民法》草案,该法被视为“网络宪法”,明确了互联网用户、企业和公共机构在巴使用互联网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言论自由、网络中立和隐私保护。两年前该法案即呈国会审议,但因涉及多方利益,一直遇到较大阻力,几近搁浅。美国“监控门”事件爆发后,巴政府对草案作出重大修改。鉴于将在圣保罗举行全球互联网管理国际大会,巴政府被迫删除或修改了民法中多数争议较大的条款,以求在大会召开前通过该法律。被删除的条款中,包括强制要求国际互联网巨头在巴西设立本土数据中心。但法律另行规定,要求跨国互联网公司作出承诺,在国外存储巴西公民信息时,应遵守巴相关法律,以防这些信息被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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