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守门员。”
最近,在谈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打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守好门是我的职责。但守门员离不开整个球队的配合,需要前锋、中场、后卫各司其职。否则,光有守门员是挡不住进球的。”
基于这样的认识,浙江省委全面部署,从总体要求、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加强领导等5个方面,规划了全省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把100项工作责任和46项制度建设任务,分解到省直36家牵头单位和45家参与单位承担,加强项目化管理,各部门齐抓共管,各领域协调行动,各单位强化“一岗双责”,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
从“上对下”到“下对上”,引入量化评分机制追责
浙江,市场经济活跃,民营经济发达,近年来腐败问题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比如,干部人事、跑官要官方面案发相对少,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案发比较多;直接简单的权钱交易相对少,采用房产买卖、虚假投资、“期权”交易等变相隐蔽的花招比较多。
省委认识到,光靠纪检机关很难解决所有问题,党委必须担起主体责任。只有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才能解决好过去难以解决或反复出现的难题,事半功倍。
夏宝龙认为,推动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上对下”的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和倒查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开展“下对上”的履职情况报告,即下级党委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近些年来,每年初,浙江省委印发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都会把任务逐项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督促任务落实。每年底,由省委省政府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市和部分省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向全省通报。去年,在定性评价基础上,浙江还引入了量化评分机制,在检查的基础上,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2013年全省有156名领导干部受到了责任追究。
为落实“下对上”的履职报告工作,今年初,省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每年年初,各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并对报告的内容、时间、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目前,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均已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了书面报告,所有市、部分省直单位和约85%的县(市、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已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了履行主体责任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省纪委召开了专题汇报会,逐个听取汇报,当面反馈评议意见并进行点评。
在宁波,市委书记亲自督办,市纪委迅速查处了江东区政协副主席陈华安、市城管局副局长陈建胜、象山县大目湾开发管委会主任吴开方涉嫌违纪案件,表明了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市委书记亲自过问市直某单位一名干部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的问题,该干部很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市委书记还赴省纪委专题汇报宁波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及其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在市委的带动示范下,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积极响应,迅速跟进。到3月底,宁波所辖11个县市区党委和市直91个部门党委(党组),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市纪委提交了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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