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望父母,从“免停车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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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执政】

【事件介绍】

太原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新规:子女探望父母前3小时停车免费

太原市日前出台物业服务收费新办法规定,自7月起,物业配套的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子女探望父母、父母看望子女前3小时的车辆不得收费。

新办法称,物业服务区域内配套停车场(位)车辆停放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改变公共部位用途用于停放车辆的,由业主大会决定,其收费标准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入除补偿车辆停放服务费外,其余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新办法规定,进入物业服务区域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环卫、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为业主提供搬家服务的车辆,子女探望父母、父母看望子女前3小时的车辆,不得向其收费。

探亲免费”是对亲情的善意呵护

太原市日前出台的物业服务收费新办法涉及到的内容很多,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关于物业配套的停车场收费条款中,子女探望父母、父母看望子女前3小时不得收费的管理规定。这一规定,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比较新鲜另类,因为物业对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环卫、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实行免费,大家都能够理解,而对子女探望父母或者父母看望子女的车辆,实行前3小时免费制度,其目的和意义显然更有内涵。

应该说,这首先体现了政府对亲情与孝道的一种善意呵护。客观而言,对于秉持孝道理念,在生活中能够真正孝顺父母的子女来说,是不会在乎探望父母所产生的这点停车费用的。反过来说,对于那些不孝顺父母,没有孝道理念的人来说,即便你完全免费,他们也未必愿意去探望父母。但是政府在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做出这样的规定,即便不考虑经济上的因素,也是对子女探望父母的一种肯定与鼓励,背后体现的是对亲情的一种善意呵护。

“常回家看看”入法在赢得多数公众肯定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质疑与争议,其中最大的争议就是法律缺乏现实可操作性。而一些网友和公众则指出,要想让“常回家看看”具备现实可操作性,就必须为其做好各项配套措施。但是无论什么样的配套措施,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子女能够主动积极、自觉自愿地 “常回家看看”,而太原市出台的这一物业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特别指出子女探望父母或者是父母看望子女前3小时停车不收费,无疑生活中正需要诸如此类的“配套措施”,来给父母和子女的团聚提供便利条件和社会氛围。

太原市的这一做法,实际上也是在提醒我们,不管对于为人子女者,还是政府部门,弘扬孝道意识,倡导孝德理念,都不应只体现在口头上,更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与举措。尤其是政府部门通过点滴细节支持引导居民珍视亲情,积极创造便利条件,以此来释放出“以法治孝”的善意,用法律推动人们对传统美德的弘扬,无疑值得点赞。

既然太原市的物价部门和物业主管部门可以规定子女探望老人,老人看望子女时前3个小时停车免费,那么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能否也能想想自己如何为弘扬社会孝道意识,倡导孝德理念做点什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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