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构筑工商资本下乡新机制    (3)

湖南:构筑工商资本下乡新机制 (3)

摘要:工商资本下乡是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趋势,是一件弥补财政投入不足、农民自身投入乏力的大好事。

建立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一要实行风险保障金制或租金预付制,积极探索设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实行租金预付制。二要实行工商资本下乡投保制。保险公司应积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细化保险品种,实行分类保险;政府部门应加大农业保险的引导,对大力推进的“两型农业”项目要实行保险补贴。三要实行监管跟踪制。在加强工商资本下乡准入审核的基础上,对项目运行风险要实行监管跟踪制,防止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和半拉子工程,切实保障工商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权益。

完善工商资本下乡的服务机制。政府农口部门要借鉴其他部门开展招商引资的做法,为工商资本下乡搭建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机制。着重搞好规划服务、分类指导、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财金服务。

(作者系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政府农办新闻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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