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找问题和公开承诺阶段(6月)
1、广泛征求意见。要充分依靠群众,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对我局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开展自查。重点开展“四查五看”,即:查执法行为,看是否存在不按法定依据、权限和程序执法的问题;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查群众纪律,看是否存在态度蛮横、耍特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查廉洁自律,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
3、公开承诺。要认真梳理自查出的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根据部门职能,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和上级安监部门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4、加强整改。根据县纠风办组织的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我局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进行检查情况,及时整改。
(三)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阶段(6月—11月)
1、通过狠抓行风建设,赢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要建立健全我局行风标准化指标体系,大力培育、宣传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正气;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自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宣传,让政风行风评议的效果深入人心。
2、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将办理投诉的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3、积极配合行评督查员的督察工作。
(四)行风状况测评阶段(9—10月)
积极配合县纠风办进行第三方评估、服务对象评议、媒体测评和投诉情况及投诉办理情况考核。
(五)总结及结果运用阶段(10月)
1、上报总结。于10月20日前向县纠风办报送我局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2、评议结果运用。
全面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评议结果将与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挂钩,并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评议工作目标
我局要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经验,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经济发展,以整改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政风行风评议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力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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