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促进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3)

四川:促进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3)

摘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遵守社会主义法律的表率,成为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有力推动者。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引导青少年修德明辨。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道德评议、“道德榜样面对面”等主题活动,让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学会感恩、学会助人,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学会自省、学会自律。运用故事会、知识竞赛、普法漫画、“口袋读本”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司法机关派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动员离退休的教育和法律工作者在社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广泛开展深受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制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引导广大青少年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从自己做起、从当下做起、从小事做起。

引导企业经营者诚信依法。开展“诚敬做产品”、“文明诚信经营户”等活动,使企业生产、经营、流通各环节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企业经营者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建立企业“红黑榜”发布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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