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了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执行导向
记者:《实施方案》在哪些方面对纪检体制改革进行了重点部署?
高波:《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执行导向。其改革重点有以下几点:
——“两个责任一起扛”。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两个责任一起扛”,种好“责任田”。各级党委要成为权责对应、名实相符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首责、总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都扛起“一岗双责”。纪委在深化“三转”背景下,牢牢锁定“监督、执纪、问责”三个关键词,把更多力量放到主责主业主项,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两个‘上’为主”。把纪委两项重要权力——查办案件的事权和干部提名的人权“上提”,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落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更好地支持和指导下级纪委聚焦主业、履行职责。
——“两个全覆盖”。一是加快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现全覆盖,强化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实质性监督。二是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推动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同步深化。
——“两个人群一起管”。一是对领导干部“本人”即权力行使者加强监管,如完善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的法规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方面的法规制度等,强化党内诚信和党内监督。二是对领导干部“家人”即利益相关人加强监管,如重点关注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情况,加强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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