庹国柱:“以房养老”的市场与风险都还是未知数

庹国柱:“以房养老”的市场与风险都还是未知数

摘要:最早在国内提出“以房养老”概念的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反复在公开场合强调,以房养老不是大众产品,只是少数老人愿意接受的小众产品,能让老人们多一种养老选择,是除了政府养老以外的一种补充。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仅是以房养老诸多方式的一种。

6月23日,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俗称“以房养老”)试点正式启动。北京、上海、广州及武汉将自7月1日起试点。新京报记者从保监会得知,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保险公司开展试点的申请。

保监会谨慎推进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据了解,《意见》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所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对投保人群要求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发布会上,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绍,“以房养老”在国内是新鲜事物,在国外也是小众业务,对此,保监会和保险公司都比较谨慎。

据悉,对申请试点的保险公司有比较严格的要求。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七项条件。

昨日,记者就“以房养老”试点情况询问了几家保险公司,只有幸福人寿表示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相关产品研发工作,并表示将积极上报反向抵押保险试点申报材料。但大多数保险公司表示暂不知情,目前还没有听说要开发或开展此项产品。

“市场是个未知数”

对此,首都经贸大学金融系教授庹国柱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参与“以房养老”的老人到底有多少,市场有多大,还是个未知数。同时,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还要面临房价下跌和老年人长寿的风险,而且这些风险也是未知,只能边试边看。

记者在与一些金融机构接触过程中,对方普遍谈到房价下跌的风险。在一些大城市出现房产泡沫的情况下,未来房屋价值如果大幅贬值,金融机构不愿意承担此风险。

另外,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当老人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剩余可使用年限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剩余年限更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或许不足覆盖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过业内担心抵押房屋需有偿续期,那么续期费用将是一个未知风险。

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的部分条件

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

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