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派专人监督干部业余生活 “奇招”还需“奇效”

【案例】派专人监督干部业余生活 “奇招”还需“奇效”

【反腐倡廉】

【事件介绍】

北京密云出奇招反腐:派专人监督干部业余生活

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多个区县结合自身的特点各出“奇招”“狠招”遏制腐败,比如密云县建立干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

今年起,密云县委对纪检干部任职的最新规定是,所有镇乡街道的纪委书记都必须从异地产生。其意义在于,作为“治官之官”的纪委书记异地任职,排除了地方人际关系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干扰和牵制,减少了工作阻力。

密云县还提出了干部使用的七项基本规则,比如,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出现空缺,除了专业性特别强的,原则上从镇乡街党政正职中选任等。此类措施从源头上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买官”、“卖官”现象的发生。

密云县在原有的监督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将报告内容扩大到干部购房购车资金来源、近亲属担任处级以上干部、经商情况等方面,将报告对象延伸到正科级干部和考察对象,定期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同时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建立由退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大学生村官、社区负责人等组成的100名干部监督员队伍,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监督情况。

派专人监督干部业余生活是反腐游击战

日前,北京市密云县出台的一项反腐举措引来舆论关注,该项措施意在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并建立由退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村官和社区负责人组成的百人监督队伍,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监督情况。

干部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需不需要进行监督?

历来有一种论调,“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生活”,因此,把监督触角伸到工作时间之外的做法,未免显得过于严苛,且有干涉个人隐私之嫌。

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其逻辑前提在于,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内外可以绝对按程序进行“公”与“私”之间的自如切换——事实上,许多时候这种切换很难彻底。不仅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的所学所思、所感所遇会影响他们的公务决策;而且,因为手握公权力带来的影响力,也会渗透进他们的个人生活。这并非当代中国才有的特殊情况。

中央纪委就反“四风”进行的常规性通报,在其官网上都可以查到。即使进行一个粗略的观察,在屡见不鲜的违纪现象背后,人们也不难发现一些简单的规律。比如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午间饮酒、操办宴席……请注意,这些在“曝光台”上亮相的高频词,指向的时间节点,通常并不处在一般的工作时间,而恰恰是在所谓的“八小时以外”,发生在群众身边,如同“苍蝇扑面而来”。

近来,腐败官员落马者众,不乏省部级的“老虎”。清点这些腐败分子的斑斑劣迹,多有蛇出鼠入的权钱交易、令人咋舌的受贿金额,以及令人侧目的“通奸”情节。这些违法乱纪、伤风败俗的事情,恐怕在正常的工作场合和工作时间里也不太容易做,得靠八小时以外“加班加点”干才行。

“八小时以外”的腐败之所以多发易发,究其根本还是因为领导干部权力随身。其实,和“监督”相伴而行的词,本来就是“权力”。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本质上就是要监督权力,防止权力在夜色中迷路,在灯红酒绿中、在推杯换盏中、在所谓的“个人生活”的遮掩中溢出本来的边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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