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当户口不再城乡有别

河南:当户口不再城乡有别

摘要:长期以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饱受社会诟病,尤其是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标签,更与当下人力资源的开放与流动的发展趋势格格不入。打破户籍藩篱、实现自由迁徙成为人们期待公平公正的由衷呼声。

7月30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意见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见7月31日《河南日报》)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饱受社会诟病,尤其是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标签,更与当下人力资源的开放与流动的发展趋势格格不入。打破户籍藩篱、实现自由迁徙成为人们期待公平公正的由衷呼声。取消二元户籍性质区分,实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不仅因应了发展大势和民众诉求,更是彰显权利公平与社会公正的重大改革举措。

源于计划经济年代的农业与非农业的二元户籍制度,是基于当时的现实国情制定的。随着城市规模的日渐扩大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日臻完善,人为分割和长期固化的城乡二元户籍,实际上已经造成了对农村人口的权利歧视和待遇不公。出于对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考量,而让“城里人”在招工就业、失业救济、参军退役、养老医保及低保待遇等方面,享有明显有别于“乡下人”的政策优势。这一做法看似公平,其实农民的土地收入远不能抵偿因“身份差别”造成的亏欠。

由此看来,二元户籍制度的弊端并非只在“身份”标签的不同,更在于“身份决定命运”的人为划线。值得关注的是,即使面对农民工已经进城,大量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困难的社会现实,为了不让农民工挤占城市资源和分羹既得利益,“户口”区别也常常成为一些城市管理者拒绝农民工“入市”的依据。

时下,迫于舆论压力和国情倒逼,打开城市大门、降低“入市”门槛,成为部分地方政府迎合趋势、留住人才的明智选择。但由于缺乏全国一盘棋的大环境支撑,这种地方性、局部性和有条件的户籍“破冰”,其改革效果难免有限。《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无疑为全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吹响了集结号,规划了路线图,其引领与指导意义不言而喻。

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未必存在技术性障碍,但要破除长期形成的认知上的“二元”并非易事。不仅要把握致力于同地同权、同劳同酬、同命同价等的公平底线,更需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配套制度。人们期待户籍制度改革的愿景早日成为现实,更期盼二元户籍的终结成为促进公平社会建设的催化剂。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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