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发明家”局长落马警示了什么?(4)

【案例】“发明家”局长落马警示了什么?(4)

发明家官员”武长顺发明了什么

武长顺“发明”了哪些东西,公众兴许不便置喙,但现实中,有些“发明家官员”以“发明”之名行敛财之实,却值得警惕。

近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遭起底。在落马之前,他以“学者型官员”和“发明家”的身份扬名立身。落马之后,人们质疑其“发明家”头衔是否名副其实,16岁便参加工作的他,在并无工作间隙的情况下,又是如何做到这些的。

而现在看来,他的“发明家”身份也难经得住推敲。据记者了解,天津纪检系统、政法系统干部透露,武长顺落马应与中央巡视组有关,或涉及利用申请的多项专利在天津智能交通建设及与交通相关的领域中谋取不当利益。武长顺申请了35项专利,其中的34项与智能交通等领域相关。1999年后,武长顺部分专利被大规模用于天津的交通领域。

应看到,武长顺是某些“专家型官员”名不副实的典型,只不过他还顶着“发明家”的名号。简单举一例,武长顺的“同行”,曾任重庆市公安局长的王立军,除学历耀眼外,也曾有多达150项发明专利,据媒体报道,这些专利“获利惊人”。更值得注意的是,王立军的专利大部分是警察装备,被大量用于重庆公安系统。这与武长顺发明的智能交通领域专利,被大规模应用于自己管辖的交通领域如出一辙。

据梳理,武长顺发明的35项发明专利,有12项专利所有权属于三家公司,其中两家与公安系统有联系。其中的具体瓜葛,有待相关部门详细调查并予以公布。作为一个系统的主管者,学习了解相关业务是职责所在,但如果过于“学以致用”,自上而下推广自己的“发明”,首先难逃瓜田李下之嫌。而若公然自己发明、自己推广、自己得利,只能说明某些部门权力之集中、嚣张。“权力私有化”的现象已相当严重。

实践证明,有些“发明家官员”是以“发明”之名行敛财之实,而有些“专家型官员”是借官员之身攀“专家”之名。这些乱象,也是“权力通吃”的表现。查处这些案件时,有必要总结其中权力换取名誉、“发明”并进而兑换利益的规律,然后亡羊补牢,筑起相应的制度之墙。

缘何“发明家”局长会“出局”?

武长顺是一位“高大上”的官员,他爱好发明,拥有35项专利,被称为“发明家”局长。另外,早在1995年他就创办了交管局长办公热线,这在当时绝对算得上是创新之举。如此敢想敢干的“发明家”局长,缘何会“出局”呢?

头功非武长顺自己莫属。作为平民子弟,在奋力拼搏时,更应把握好前进的方向;在功成名就时,更应懂得幸福来之不易;重权在握时,更应回馈社会、服务于民。但武长顺在披荆斩棘的路途中,把“己欲”作为前进的动力,在接线办公时把亲民、勤政作为“私利”的“遮羞布”,通过“彩排”糊弄群众,营造和蔼的亲民形象。愚弄群众,殊不知自己却成为丑态百出的“玩偶”。

二号“帮凶”,内部监管缺位。武长顺的35项发明中,34项与警务工作有关,其中4项是其单独发明外,其余30项几乎均与公安局科技管理处、交管局设施处等领域技术人员或领导联合发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其中必有“猫腻”。所以笔者禁不住想问,这些发明真的每项都具备申请专利的资格?其发明的信号灯安装在天津721个路口,实用效果并非良好,相关部门都未引起警觉?监督“开小差”,让武长顺在自己的“王国”里为所欲为,最终倒在“打虎”的厉棍之下。

三号“推手”,外部监督乏力。从案件来看,不知是群众“爱戴”这位武局长,还是举报平台的缺位,让群众对其敢怒而不敢言。武发明的交通信号灯让司机们“心惊肉跳”,足球比赛赞助商无奈地“花钱陪他玩”,热线办公“只吹风、不下雨”等等闹心事,群众都一一选择了“笑忍”或“怒忍”。而正是群众的忍让,武局长才屡试不爽,“表演”的欲望才愈演愈烈。

武长顺的“落马”已是盖棺定论。一颗官场“常青树”的枯败、一位警界“不倒翁”的倒台,如一记警钟,告诫官员们要严于律己,敬畏权力,更告诫相关部门要健全相关监督机制,内外全方位“零死角”的监督才能保证政党肌体的健康,才能帮助官员们享受“自由”的美好时光。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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