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都当有精彩魅力追求,做枢纽型文化中心城市。
新中国因高度重视民族文明进步的事业,从而对首都文明水准有着明确要求。1980年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首都建设方针的四项指示,堪称奠定了北京城市性质、城市职能、首善形象的基石。2011年作为新中国历史上首届以文化建设为主题的全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论述“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等观点后,着重要求 “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
首都是国家的象征,正如社会媒体习惯以巴黎指代法国、以伦敦评说英国一样,北京也被当作中国的代表被用来说事。
因此,首都城市与首都文化的功能要义,在于城市人整体及其文化生产力主体的精彩人文表现,其品质关系着国家文明的创新改善塑造进程。北京本无需张扬物质性奢华,却亟需以魅力安身立命——归根结底看其三维:精神价值的卓越、集体人格的优秀、生活方式的感人;四层:思想文化辉煌、制度文化科学、物质文化一流、行为文化优质;五面:观点理论规则的主体与中心,文化欣赏消费的主体与中心,文化创新创意的主体与中心,文化生产制作的主体与中心,文化产品流通的主体与中心。从而以实体与虚拟的交叉强势,彰显共和国优质“头脑”的引领协调力量,通过迈向东方文化中心、新型多极化世界文化一极的枢纽功能,发散促进人类文明发展的正能量。
(作者为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