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地方发债试点近尾声 高评级低利率突显市场约束力还需加强

摘要:随着北京市近日完成10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全国首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10个试点省(市)已有8个完成发行。本轮试点的特点是引入了市场评级和信息披露制度,这有助于限制地方投融资活动的过度扩张。但从已发行债券来看,试点省(市)普遍采取的高评级、低利率方式遭到质疑,专家认为,“市场化发行方式”却未获得“市场化价格”,因此市场约束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信用评级清一色AAA遭质疑

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急速扩张,潜在风险加大。这轮试点采取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被认为是解决方案之一。试点地区不但要自行发行债券,而且要承担债券还本付息责任,而不像之前一样由财政部代还。

自2014年5月起,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10个省(市)政府开始试点债券自发自还。6月23日,广东省招标发行了今年首只自发自还的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债自发自还与以往相比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引入信用评级和强调信息披露。从目前已经披露债券评级报告来看,尽管8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信用评级机构也不相同,但无论是发达地区的北京、广东,还是西部地区的宁夏,8个地区政府债券都获得AAA的最高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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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引起了一些学者的质疑。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郑春荣认为,在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等基础数据尚未公布的情况下,评级结果的可信度有待商榷。

但也有专家认为,由于试点地区发行的债券规模并不大,且省级政府拥有该省财政资金集中处置权,偿债能力应该能保证。无论评级结果如何,引入评级本身就意味着中国地方债管理越来越强调市场约束,有利于形成一种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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