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项目投资不能满足整治要求。小农水重点县、现代农业重点县项目的实施,在近年干旱的气候条件下,发挥的效果立竿见影。但受项目投资总额限制,项目区内部分工程建设未能纳入整治范围。同时,项目区内需要每个劳力参加清淤、除障、培土等设施建设,但因“一事一议”筹劳每年不得超过10个工日的政策限制,加上农民工外出、“留守家庭”增多,投工投劳数量急剧下降。建议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力度,适当调整整治规模,增加投资额度。
(二)项目建后管护经费难以筹集到位,长效管护机制生存危机增加。目前,我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后管护主要是依靠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其主要经费来源是实行终端水价,向用水户加收一定的水量水费,因农民水费承担能力有限,加收的水费不能满足协会正常管理基本需求,管理主体积极性不高,影响到项目区基础设施的完好和效益发挥。建议建立项目后续维护基金,上级财政要安排部分资金用于项目后续管理维护费用,以确保项目区基础设施完好和整体效益的发挥。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加大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努力争取项目;增加水利专项经费额度;加大地方财政对水利的资金投入。二是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方式。充分发挥“一事一议”作用,引导群众投入自身受益的小型水利建设;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投工投劳为主体,其他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三是建立长效建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与管理,加大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末级渠道终端水价政策,确保重点县项目建后管护,实现长期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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