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彰显社会治理的法治追求

浙江:彰显社会治理的法治追求

摘要:公平正义,在法的价值中居于首要地位,始终是衡量社会治理善恶的基本标准,始终是法治追求的核心价值。公平正义是社会治理特别是法治的起码要求,它承认并保证社会主体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即不同性别、阶层、种族、文化程度、宗教和政治信仰的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权利。

法治是以尊重、维护社会主体的自由、平等和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基础,强调法律至上,是推进社会治理的基本准则。法治强调任何人、任何团体和机构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和例外,都必须依法行事。“三改一拆”,依法处置违法建筑,既规范社会公众的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维持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更规范和制约政府的行政行为,彰显社会治理的法治追求。

毋庸讳言,改革开放以来,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形成了大量的违法建筑。这些违法建筑以侵占国家、集体的土地资源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损“公”自肥,给特定的违法群体“创造”了大量带着“原罪”的非法利益,必须正视和治理。因为这些违法建筑让既得利益的违法者更为猖獗,使循规蹈矩的守法群众深为寒心,制造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平、不正义现象,给政府形象造成严重伤害,并逐渐成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障碍。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加快法治建设步伐,我省积极开展“三改一拆”,依法处置违法建筑,其本质是维持公平、唤回正义,是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而公平正义,在法的价值中居于首要地位,始终是衡量社会治理善恶的基本标准,始终是法治追求的核心价值。公平正义是社会治理特别是法治的起码要求,它承认并保证社会主体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即不同性别、阶层、种族、文化程度、宗教和政治信仰的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权利。

公平正义不仅要求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非制度措施给每个社会主体公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如劳动的权利、受教育的机会、职业的选择等不应受家庭背景、种族、性别及资本占有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且特别要求政府能够依法捍卫人民的尊严和群众的基本生存和发展环境。“三改一拆”,依法处置违法建筑,就是铲除非法、断绝违法群体的非法利益;保护合法,给守法群体一个迟到的交待;弘扬公平正义,替政府挽回一份信任、还社会一个公道。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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