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规范经营行为防止衍生利益分配。一些国企通过不规范持股第三产业、吸纳员工投资等方式,衍生出额外收入,变相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些方面,在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中都有涉及,有的环节还反复强调。如高管的职务消费,习总书记强调,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改革值得期待,但“触及利益总比触及灵魂还难”,决定了改革要想真正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行,必须要加强外力对国企分配权力的制约,在健全国企薪酬分配的监管体制上有更硬的举措。一方面要强化人大对国企的监督,国企的收入分配与企业的经营、收益、支出一起接受人大代表的审议,强化国企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要配套和完善高管薪酬透明机制,国企财务审计公开等制度,扩大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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