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运行中值得关注的几大问题及政策建议(2)

当前经济运行中值得关注的几大问题及政策建议(2)

做好当前和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政策建议

目前,经济企稳向好的基础不牢固,全面完成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任务十分艰巨。下半年,要坚持好稳中求进这一工作总基调,把握好近期目标和长远发展平衡点,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系,特别重视研究解决好当前经济运行当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完成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年度计划目标和任务。为此,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1.保持调控定力,注重长短期政策相结合

目前经济增长仍处于合理区间,要继续保持宏观调控的定力,切实提高对经济增速放缓的容忍度,适应经济增长新常态。要坚持底线思维,只要经济运行不滑出下限,短期内不要对宏观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更不宜采取大规模刺激政策。要保持宏观调控政策取向连续稳定,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及时、精准、适时、适度进行微调,把更多精力放在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和防风险上来,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提高企业竞争力。

目前经济企稳主要是前一段刺激政策加大基建投资力度所致,稳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制造业和房地产投资增速继续放缓,消费和外需依然乏力,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仍然不足,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性和结构性矛盾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这说明中国经济增长仍旧无法摆脱对传统增长模式及刺激政策的路径依赖。依靠刺激维持短期稳定增长是可以的,但不可持续,也不宜长期执行。短期政策主要用于熨平短期经济的大幅波动,其目的是“托底”而非“推高”。虽然下半年经济具有一定下行压力,但应避免短期刺激政策升级成强刺激甚至全面刺激政策。短期刺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中长期发展创造相对平稳的环境,要把握好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的平衡点,切实把短期刺激政策与中长期发展政策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增长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和促进有利于经济企稳回升的因素不断发展壮大。

2.加快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经济增长、结构调整、体制改革是有密切联系而互不等价的三件事情。要利用当前经济企稳向好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一是进一步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事,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但存在含金量不够、市场主体感受不明显、改革标准不统一、部门之间措施不协调等问题,下一步应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再取消、下放一批真正具有含金量、带有标志性的重大审批事项,把决策权真正还给市场、还给企业。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对没有法律依据设定的行政许可,不论以什么名义出现,均属无效,应一律取消,不得实施。加快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方案,争取在税收法定、法定预算硬约束和中央地方事权划分等方面取得现实性实质突破。二是加快出台一些已经成熟的改革方案。今年以来,中央先后听取户籍制度改革和公车改革等改革方案的汇报,这些方案已经中央讨论通过的,应该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是实现城乡居民同权的重要改革,对推进劳动力和土地流动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对一些严重制约当前经济发展的改革事项,要下决心打破既得利益,大幅度向前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这方面中央有决心,十八届三中全会有明确要求,但目前进展比较缓慢,有关部门尚未落实。要加快国有企业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和部门协调,以发展公众公司为主要形式,按照公司制、股份制改组国有企业,推动非公有制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等各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重组,鼓励非公有制资本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3.努力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经营困难

要进一步加大调整的力度,对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领域要研究出台全国性的有效措施。在增强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地方政府对大型企业和项目的干预,显著消除对市场调节能力的束缚。要高度重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经营经济困难的问题,认真研究防范化解实体经济“空心化”的潜在风险。一是打通金融通向实体经济的渠道,构建“门当户对”的金融体系,大力发展民营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二是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多搞“雪中送炭”,不要“雨中送水”,把中央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破除地方和部门利益,打破影响中央决策贯彻落实的“中梗阻”。此外,要调整完善小微企业贷款的统计口径。目前小微企业贷款按照小微企业来统计,其中包括的房地产企业、地方融资平台,占据了大量信贷资源。建议改为按贷款额度为标准,把50万元或500万元以下贷款作为“小微贷款”进行统计,以更好地反映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真实状况。

4.加快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要建立包括大中小多个层次的金融机构,在继续强化现有大动脉的同时发育充分有效的毛细血管,强化金融对微观实体经济的服务。一是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管住小额投资人参与的市场,放开合格投资人参与的市场,允许券商在柜台上发行面对合格投资人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满足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同时为投资人提供投资渠道。二是完善资产证券化市场,鼓励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其收益稳定,管理规范,标准化程度较高,而且可以腾出更多信贷资源投向住房抵押贷款。三是把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分开,更好地发展货币市场,以培育政策目标利率。政策目标利率是在货币市场形成的,未来货币政策要从数量控制向价格控制过渡,以利于货币市场利率的形成和未来完善宏观调控。四是改进贷款发放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据企业反映,贷款一个亿很可能需要存1—2千万在银行不能动,实际贷款成本比较高。国外银行统一发放贷款后并不需要马上提款,企业用钱的时候才提款,应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贷款方式加以改进。

5.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潜在风险和隐患值得高度关注。总的看,目前对房地产市场的研究尚不充分,信息支持不足。要一方面着眼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局面,稳定预期,跟踪监测和及时处理局部风险;一方面着眼于房地产市场与地方政府性债务、银行不良资产的互动关联,做好相关工作。房地产市场应当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要坚持依靠市场手段,减少行政手段对市场的过度干预,避免价格信号扭曲。行政手段迟早要退出,但退出的方式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避免对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对于不同的城市要区别对待,更多尊重地方政府的意见。部分三、四线城市商品房库存压力较大,对其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调控措施该放开就应放开,不要加以限制。在下达保障房建设任务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供求状况。研究税收抵扣等方法支持首套购房者购房的可行性,不再要求商业银行给予优惠利率。商业银行应该以首套房贷而非首套房为标准执行房贷政策,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适当放宽对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商品房要求全款购买的限制,消化大户型商品房的库存压力。增强房产税立法的透明性,对其中重大原则性问题提前征求社会意见,以利于形成合理和稳定的市场预期。要加快推进房地产信息全国联网。要通过正常渠道定期公开发布房地产市场有关数据和信息,澄清事实,以利于形成符合市场实际的社会预期。

(本文节选自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资助项目“2014年国民经济运行综合报告之一”)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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