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2)

山东: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2)

摘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当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条主线,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不合理的坚决革除,不适应的努力改进,使党的建设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力量。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主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不断提高党在各方面的执政能力,使我们党成为一个擅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强大政党。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时强调,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三个方面,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科学执政是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民主执政是科学执政的前提基础,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重要保障,三者有机统一于党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当中,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这既明确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目标,也揭示了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必要性。

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动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根本方向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把党的领导更好体现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切实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得到贯彻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还要着眼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投身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鼓励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形成同心协力促改革、谋发展的强大力量。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当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条主线,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缺位的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不合理的坚决革除,不适应的努力改进,使党的建设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动力,开放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来谋划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而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全面推进改革大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治理体系科学完备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研组织处处长)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