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四川跨越发展 (2)

四川: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四川跨越发展 (2)

摘要:四川是我国改革的重要发源地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把统筹城乡改革做为主要抓手,着力在农村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推动四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实质进展。

四川是我国改革的重要发源地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把统筹城乡改革做为主要抓手,着力在农村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推动四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实质进展。一是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四川有序展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承包土地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二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目前四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林权颁证率分别达到99.5%、94.9%、96.4%和96.7%,建立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3个、县级交易平台36个、乡镇交易平台577个,有力促进农村各种产权流转交易,农业农村资源开始资本化,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加。三是加快公共服务一体化。在土地方面,切实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18个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开展改革征地制度实验,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关系,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在劳动力流动方面,四川除成都实行积分制和民族地区外,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在社会保障方面,四川即将实现全省统一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制度,2013年,四川实施了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向农民工定向提供公租房3万套。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同保障,同城同待遇。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四川正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以坚定的改革决心,冲破观念束缚、突破利益藩篱,奋力推动四川经济社会全面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四川省委党校区域经济教研部副教授)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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