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政治信仰源自于领导者、公权力掌握者或社会治理代表。依中国人的信仰习惯,人们对领导、官员、统治者的信从,根源于他们人品道德的高尚,天人之际,替天行道,足可为天下典范。然而,当这些官员们的道德行径出现差错,楷模失范,那么,其所内涵的信仰范式也随之消失,其象征权力则同时衰落。
正因如此,解决公共权力层面的“信仰缺失”或“信仰危机”,应该用人们熟知的“民主法治”方式,做成“楔子”植入公共权力领域,使他们牢记公民才是社会主人,使他们明白贪污渎职、损害公民利益的罪行,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而绝无例外。只有这样,干部中因所谓“邪念纠结”而形成的“信仰缺失”问题,才能够真正解决。
信仰要有认同,认同在于制度。既要解决信仰什么的问题,也要解决如何信仰、信仰实践与信仰认同的制度规范问题。一个社会之神圣与崇高的信仰构成,离不开一个好的社会:民主、平等、公正、法治、文明。为此,解决国家政治层面之信仰缺失或信仰危机的基本方法,是民主法治;解决宗教层面信仰私人化、功利化的基本方法,是多元共治,基于核心价值观认同,在国家与社会层面建构普遍而公共的认同方式;至于解决社会民间层面的信仰交往界限的融通,则是信仰对话与信仰实践方式的民主与公正。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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