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柱:人民民主专政不可须臾离开

梁柱:人民民主专政不可须臾离开

新中国诞生前夕,毛泽东就明确指出,人民民主专政“对于胜利了的人民,这是如同布帛菽粟一样地不可须臾离开的东西。这是一个好东西,是一个护身的法宝,是一个传家的法宝,直到国外的帝国主义和国内的阶级被彻底地干净地消灭之日,这个法宝是万万不可以弃置不用的。”(《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502页)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也指出,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虽然他们针对的情况有别,但讲的是同一个思想,同一个道理。之所以如此强调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性,是因为它是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历史地位变化的标志和保证,所以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强调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80页)这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性任务及其长期奋斗的历史经验,都是为了中国人民翻身解放事业,都是为了建立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共和国。这就是我们成功运用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和党的建设)所要争取达到的一个重要目的。所以说,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革命经验的集中体现,是中国革命成果的结晶。

“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这是大家熟知的列宁的至理名言。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推翻严重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摧残人民幸福生活的反动政权,建立人民革命的新政权,作为自己直接的奋斗目标。但是,哪些阶级将成为新政权构成的基本部分或参加者,而哪些阶级将成为新政权的专政对象,则需要通过革命实践的考察和探索。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是在我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中国化的丰硕成果,是中国人民革命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专政是解决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的。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人民民主专政已经担负起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因此,它在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就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所谓国体,是指社会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一个国家领导权属于哪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又联合哪些阶级,对哪些阶级实行专政。不同阶级专政的国家,形成不同的国体。所以,毛泽东说的“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新中国的国体。在这里,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掌握国家的领导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列宁指出,只有当一个阶级知道它是独自夺取政权而不用什么“全民的……”政权这类空话来自欺欺人的时候,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才有意义。近代中国经过长期的选择和检验,只有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才能担负起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历史使命。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最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整个革命历史证明,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要失败,有了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胜利了。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事业,是引导人民走上共同富裕并获得全面发展的唯一康庄大道,而社会主义是自觉的行动,只有工人阶级的领导才有可能实现并取得胜利。同时,也只有工人阶级才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有能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去完成民族复兴的任务。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加强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统一的,它既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保证,又是带领人民群众实现自身利益的领导力量,所以,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

人民民主专政是一种完全新型的国体,这种新型主要体现在是代表绝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除了社会主义国家,历史上所存在的国家政权,都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但他们都不敢面对这种阶级统治的实质,而是用种种谎言加以粉饰。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他们是用“君权神授”、“受命于天”这一套封建迷信的说法,来掩盖其皇权专制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则是用民主、自由一套说教宣扬其“全民的性质”、“普世的价值”,来掩盖其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人类社会自从私有制和国家出现以来,进步人类就希望改变这种少数人对多数人剥削、压迫的不合理状况,为此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斗争。历史上绵延不断的农民战争就反映了这种情况,但由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性,不可能提出科学理论,不可能正确地预见未来并制定出正确的斗争策略,其结果,不是因胜利而骄傲迅速走向失败,就是起了改朝换代的作用。而只有获得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指导的无产阶级运动,才真正实现了把颠倒的历史颠倒过来。所以,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使绝大多数人获得做人的权利和真正的民主权利,这是中国革命的伟大成果,也蕴含了人类对未来合理社会的憧憬和追求有了现实的实现途径,这是值得一切正直的人们珍惜的。

事实表明,我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具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毛泽东曾强调指出,中国革命所建立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政权。所谓人民大众,是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而以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为主体。这就是说,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存在着两个联盟。新中国成立初期,一个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联盟,主要是工农联盟;一个是工人阶级和其他可以合作的非劳动人民的联盟,主要是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仍然存在着两个联盟,一个是工农知识分子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的联盟;一个是工农知识分子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与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联盟。这表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基础是十分广泛的,广大人民享有法定的民主权利。所以,社会主义民主越发展、越完善,我们政权的基础就会越巩固。当然,为了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为了顺利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不断加强专政的工具。对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破坏分子的专政是强制性的,但在我们这样人民民主的国家,在实行专政的过程中,又包含教育与改造的过程,争取把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改造成为新人。人民的范围会越来越扩大,专政对象的范围会越来越缩小,这将是我们这样国家发展的趋势,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在。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庄严地载入了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这是全国人民团结的基础,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的保证,是决不允许任何人违背和践踏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