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正确政绩
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关。习近平同志强调:“科学的发展观引导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实践科学的发展观。”他对有些地方由片面的政绩观而导致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提出严厉批评,强调考察领导干部政绩,要既看经济指标,又看社会人文环境指标,要“把发展思路是否对头,发展战略是否正确,能否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关系,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是否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同志还将政绩观与抓落实结合起来,并尖锐地指出,“一个干部树政绩如果是为了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为自己邀官,这样的干部就根本做不到求真务实,根本不可能做到对群众负责,根本不可能专心致志抓落实。”我们做事情、干工作,不能以博取个人名声、图谋职务升迁甚至谋取私利为目标,而要以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为出发点,履职创业,作出实绩。这才是正确的政绩观。
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造福,应该有政绩,也必须追求政绩。习近平同志强调,“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树政绩的根本途径是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要认识和把握“显绩”与“潜绩”的辩证法,即“立竿见影的发展是政绩,打基础作铺垫也是政绩;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是政绩,解决民生问题也是政绩。”可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又要走出唯GDP的误区。这启示我们,推进省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求我们坚持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导,既多办一些群众期盼、近期能见效的事,又多做一些打基础、管长远且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事,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作者为中共湖北省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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