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2)

宁夏: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2)

摘要: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做到“为民”,就是要在开展工作时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贯穿于工作始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

从严锻炼,将责任担当稳稳扛在肩上。有多大担当,就有多大事业。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质、提高本领”;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正视问题、承担责任、直面矛盾;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坚定干事的决心和信心,敢于战胜困难,立足实际、放眼长远;要有大无畏的英雄气概,面对艰难险阻,从全局出发,挺身而出,敢抓敢管,敢于承担责任和风险,真正做到责任担当肩挑手扛。

从严监督,将清正廉洁时时立在身旁。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监督体系与问责制度,形成立体监督、拒腐防变的强大合力与威慑力,从而提高干部执政为民、拒腐防变的实际能力。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始终做到自我约束、自我净化,保持“只留清气满乾坤”的纯洁品质。(执笔:纳建萍)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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