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3)

党风廉政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3)

以制度建设为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本身就包含着制度化的意蕴,从本质上说,国家的治理体系就是一个制度系统,它包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党建等各个领域。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从总体上考虑和规划各个领域的改革举措,从制度上制订和出台一系列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与长期性的改革方案。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的、动态的制度运行系统,从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探索实践来看,基本上经历了从管治到管理再到治理的现代转型,其中制度建设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彰显。就当下来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其基础和前提也在于能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制度建设,我们都应该积极探索并大力践行,只要不利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利于推进社会进步发展的制度,都应当改革。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他强调要实现并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必须要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以制度建设为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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