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四中全会新举措将决定未来五年司改走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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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中央推动解决司法“地方化”

如果说前三轮改革主要是政法系统主导的内部改革,那么本轮改革得到中央高层的重视,力度前所未有。

今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政法工作会议首次以中央名义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重要论述。他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被视为中央高层推进更大力度司法改革,确保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重要信号。

实际上,早在三中全会上,中央用两章的文字表述对推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专门指引。

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方面,中央提出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同时,中央明确提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

6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专门指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

此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这标志着由中央牵头的我国新一轮司改全面启动。

新一轮司改包括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内容。考虑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中央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作为试点中的唯一的直辖市,上海的司法改革试点尤为引人关注。

今年7月起,上海在市二中院、市检察二分院及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检察院等8家单位先行试点。试点方案包含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省以下法检人财物统管等五项内容。根据方案,上海准备用3到5年的过渡期,逐步实现不在办案岗位法官、检察官的择岗分流,法官、检察官主要从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中择优选任,同时从优秀的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人才中公开选拔或调任法官、检察官。过渡期结束后,上海将形成法官、检察官占33%,司法辅助人员占52%,行政管理人员占15%的合理人员比例。

在贺小荣看来,本轮司法改革最大的变化是涉及体制问题。前三轮改革主要是工作机制的改革,体制问题基本没有触及。这次涉及体制问题,特别是人财物由省级法院统一管理,这是体制上的一个重大变化。

马怀德也注意到,这次改革一个重要背景是中央推动,这与前三轮改革有实质上的不同。以往的改革都是法院内部推动,对于难啃的“硬骨头”会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制约,而在中央的推动下,这些“硬骨头”都会破解。

陈光中认为,当前地方法院现行的财务体制是,办案经费归地市一级政府划拨,给法院的独立审判造成了障碍,特别是一些行政案件、涉及当地税务部门的案件更是难以秉公执法。给地方法院穿小鞋、降低预算的事件屡见不鲜。本轮改革法院、检察院省级统管将彻底解决司法部门与地方之间的“保护主义”,剔除司法的地方化问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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