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法院选择性公开裁判文书
新京报:新一轮司法改革正进行,你认为成效如何?
张泗汉:新一轮的司法改革是我国近10年来力度最大的改革,它的重点是解决司法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都是“硬骨头”。从目前来看,大家能够普遍看到的是司法公开的改革成效。不仅是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也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公众可以通过公开的信息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这是前所未有的。
新京报:在未来的司法公开工作中,还应注意哪些问题?
张泗汉:接下来更多的是落实和监督。现在最高法已经制定了规定,各个地方能否真正落实,尤其是一些司法观念还不是很强的基层法院能否真正落实,这个是公众能否对这项工作真正满意的关键。尤其要注意的是,最高法在监督时要防范个别法院选择性公开,有的法院一些有猫腻的案件用各种方法不公开,怕出现问题,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最高法要特别关注这一点。
新京报:你提到的这种情况容易在哪个级别的法院出现?
张泗汉:基层法院,确切地说是极少数的基层法院,尤其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法律观念还较为淡薄的地区。因为这类地区法院法官的业务水平也相对差一些,加上地方的关系错综复杂,容易出现审案瑕疵,甚至错案。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裁判文书选择性公开的情况。
新京报:如何防止这样的情况出现?
张泗汉:这个没有更好的办法,就是要加强监督。最高法可以制定相关的文件,出台选择性公开的惩防办法。各个省级高院和市级中院也可以通过明暗访的方式加强这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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