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反腐败片面认识的辨析(3)

北京:对反腐败片面认识的辨析(3)

摘要:共产党不是无所事事的清谈馆和可以自由出入的俱乐部,而是先进分子为实现共同理想而组成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党的团结是有原则的,不是一团和气,党的团结应当是、也只能是以党的纲领、指导思想、组织原则为基础的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

反腐败是越反越多、法不责众,还是有助于遏制、减少腐败?

担心反腐败越抓越多,乃至法不责众,这是混淆、颠倒了是非。腐败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不是我们抓出来的,更不会越抓越多。查处腐败分子,使其得到应有的惩处,给国家、集体挽回损失,教育了广大党员和干部,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极大的好事。事实上,腐败案件从发生到被揭露、查处,是有一个过程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件,不少是发生于多年以前的。今后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还会有腐败分子被查处,这并不表明腐败分子越抓越多,而是反腐败斗争深入的结果。反腐败没有名额限制,有多少查处多少。另一方面,正因为坚决查处腐败分子,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贪污受贿行为的发案率。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对这一点会看得更清楚。相反,如果担心打击面过大而对反腐败不坚决,实际是对腐败行为的容忍、放纵,会产生“破窗效应”,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铤而走险,挑战党纪国法的底线,让更多的干部垮掉。那样的话,倒是真有可能出现“法难责众”、不好收拾的危险。

反腐败斗争应该具有持续性。如果反腐败斗争中途罢手,将会是前功尽弃,导致腐败行为反弹,发案的数量激增。如果说前一段工作初步解决了“不敢贪”的问题,今后在维持对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要着重解决不能贪、不想贪的问题。依靠制度建设、制度创新,落实教育、制度与监督相结合的反腐倡廉建设思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公权私用。教育干部也以“三省吾身”的态度检查自己,对非分利益和不义之财,不仅手莫伸,而且心莫想,真正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此时,腐败现象会逐步减少到最低程度;干部清廉、政府清正、政治清明的时刻就会到来。这是完全可以预期的。

(作者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兼职教授)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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