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一个伟大政党的庄严选择

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一个伟大政党的庄严选择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亿万中国人民的生活和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济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政治上,中国发展的理论、制度、道路成为许多国家竞相学习、借鉴的典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成为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方向;“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隆重召开了,此次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重要战略部署,中外瞩目。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关注中国的改革发展;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在意中国的未来走向。因为中国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总是不断革新着固有的观念,颠覆着西方的判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亿万中国人民的生活和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济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政治上,中国发展的理论、制度、道路成为许多国家竞相学习、借鉴的典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成为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方向;“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今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地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就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法律体系,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体系;法治能力,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

“我们经历了从‘照着讲’到‘接着讲’的过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轶从中国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变迁,看到了中国是怎样快速成为一个法治国家并且极大地影响世界的。30多年前,当中国人意识到“还是要搞法制”时,眼前仅有的是寥寥可数的法律、学说、论著。30多年过去了,再看当今的中国,世界上任何地方、任何一位法学学者,都无法回避这样一个事实:千百年前曾创造了“中华法系”的东方大国,如今不仅形成了完整的现代法律体系,而且创造了可资借鉴的法治经验、法治理论、法治模式。

一年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这是继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目标。对现代化认识的再次刷新,反映了我们党在认识上的再次深化——制度是现代化变革的关键性因素,只有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现代化才能平稳持续地向前推进。而法律制度,无疑是最重要的制度;法律体系,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体系;法治能力,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7年、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进行再部署,既缘于历史经验,也是现实的迫切需求。

从人民网每年全国两会前夕进行的“两会调查”中可以看到,从2002年到2014年的13年间,“反腐倡廉”12次名列网民关注的“两会热点”前三名。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司法公正、食品安全等网民关注度较高的话题无不与法治密切相关。

的确,执法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害食品事件屡禁不绝;有法不依令“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腐败之风令公众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大为消减。治理当今中国的社会问题,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每一个民族,都有对治理脚下这片土地的伟大探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

2000多年前,在世界的东方,诸子百家展开了一场世界历史上少有的大辩论,有关治国理政的大辩论,《韩非子·有度》中提出“奉法者强则国强”;此时的西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奠定了古希腊制度文明的基石。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得出的结论是:“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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