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的“辩证法”(2)

“一把手”的“辩证法”(2)

“瘫官”危害不亚于“贪官”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我们重点采访内容,时任衡阳市“一把手”的童名谦是我们重点研究对象。

当时衡阳发生严重的大范围破坏选举事件之际,童名谦并非不知治下之糜烂,相反,他在获知多人反映与举报后,却以“不听、不管、不查”的态度应对,结果破坏选举的行为愈演愈烈。

有人说,是童名谦害了衡阳官场;也有人说,是衡阳官场害了童名谦。但更多人说,是对党纪国法的蔑视、对潜规则的臣服,害了他们自己。

我们在采访中,感受到了个别“一把手”的胡作非为,也感受到了类似童名谦这样的“一把手”的碌碌无为,前者霸道,后者颟顸。这种甘心做“太平官”、“老好人”的“一把手”不乏其人,他们深受庸官哲学之荼毒,在其位不谋其政,尤其在一些矛盾多发地方,他们不愿直面矛盾问题,“宁可不干事、不愿再出事,为了不出事、干脆不干事”,能拖就拖,能混就混,反正法不责众,混到一个更高的位置,或混到平安退休。他们自以为熟谙官场潜规则--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皆大欢喜。

但事实上,这种“瘫官”造成的危害,不亚于贪官,尤其是“法不责众”心态,是一种用潜规则来对抗规则的集体违法行为,已成为侵蚀中国法治躯体的毒瘤。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打破“法不责众”潜规则。

童名谦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是十八大后首个因“玩忽职守”而获刑的省部级官员,这个案件也因此具有标杆意义,对回避矛盾、不敢担当的“太平官”敲响了法律的警钟。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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