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聘用”子女的新型养老模式应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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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家照顾老人政府发工资

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10月12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主办的2014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上获悉,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

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处长周新华向记者介绍,他们在调查居家养老时发现,许多特困家庭老人的子女是下岗失业人员,每天起早贪黑地在外面打工,也就挣个一两千块钱,除去交通、吃饭等成本,最后实质上没剩多少。而自己年迈的父母一没时间二没人去照顾服侍。

“为此,我们有了个想法,把政府购买服务照顾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钱拿出来,直接‘聘用’老人的子女。这样一来,儿女不仅可以尽孝心,还可为自己增加一定的收入,实现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与解决子女家庭经济负担双受益的效果。”

周新华坦言,这个设想刚提出来时,也有争议。面对“照顾自己的父母,政府为何还要给钱”的疑问,他认为,尽管一些家政服务人员为老人服务,但仍然比不上老人家属的照料更细致周到;送老人去带护理的养老院,费用高床位紧张。而老年人更渴望与子女共同居住,家庭自助式养老不仅降低了养老成本,还能满足老人的生活和心理需求,因此民政部门应该把老人的子女们也纳入到养老护理员队伍中来。

记者了解到,很快,南京民政部门将启动老人的评估工作,“五类老人”(包括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如果其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从被聘用上岗担当养护任务起,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

南京养老服务新举措,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覆盖人群

“五类老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

补贴政策

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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