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

贵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完备体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十分重要。领导干部具有标杆和导向作用。必须做到以上率下,以“官”率民。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领导干部自觉自律是根本。能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干部是表率,是重点,是关键。只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至关重要,领导干部才会自觉将自己的权力关在法治的笼子里,才不会我行我素、成为“三拍”干部、给国家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失;只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在进行决策时,才会依法依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博采众长,民主集中,站在大众立场,实现科学决策;只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至关重要,各级干部才会自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只有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才会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执法,不断提升自己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本领。没有领导干部的高度自觉,就会用简单的、习惯的方式去决策,去办事,去处理矛盾和问题,而不愿运用自己不熟悉的、陌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干部院校培训是主渠道。党校、行政院校和其他干部院校是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在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方面,责无旁贷。干部院校应在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迈大步、走前列,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三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当今中国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此基础上,将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纳入教学布局重点,加强法学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扎实认真地做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工作。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将“治理能力”和“依法行政”作为教学布局五大重点中的两大重点,列入教学板块,设计教学模块,纳入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法学案例教材,培训法学师资,引进法学博士,加强队伍建设,开始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将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考核评价机制是关键。领导干部考核要看政绩,如果政绩主要指标只有GDP,有的为了迅速提高GDP,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就不考虑依法、守法,甚至不惜以违法方式取得GDP高速增长的效果。即便违法有处罚,那也是为了地方经济增长,不会动真格,将法治成效和守法状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至关重要。十八届四中全会高瞻远瞩,明确指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一重大决定,将强有力地促进和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懂法、遵法、守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执笔:汤正仁)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