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

摘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要严格约束权力、让权力在法律规范下严格依法运行,杜绝和防止权大于法的现象发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解决好的根本性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摒弃和破除权大于法的思维和思想。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个人修养;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坚持依法执政;要坚守权力谦抑原则,要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摒弃和破除权大于法的思维和思想。

领导干部坚决摒弃和破除权大于法的思维和思想,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个人修养。立身以德为本,权力以民为基。权力来自于人民,行使权力就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以群众是否拥护、是否满意、是否答应、是否高兴为尺度,虚心接受人民群众批评建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为人民掌好权、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才能使党和人民的事业立于不败之地。

领导干部坚决摒弃和破除权大于法的思维和思想,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坚持依法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民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基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可逆转的时代大潮。权大于法的根本问题在于它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与时代要求和发展逆向而动。在新的历史时期,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应该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该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能力;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障人民享有更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

领导干部坚决摒弃权大于法的思维和思想,要坚守权力谦抑原则,要自觉接受监督。没有对权力的监督,就会有权力的肆意,监督是克制权大于法的有力武器。从党内监督到民主监督,从法律监督到舆论监督,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一套从内到外、自上而下比较完备的监督体系,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充分发挥各种监督的作用,自觉接受监督,才能克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才能让各项法律制度规范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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