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4)

【案例】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4)

全民健身成国家战略急需解决场地问题

中国首部《体育法》于1995年获得通过;同年,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此后,一系列体育法规和规章相继出台;为纪念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起,将每年8月8日设置为“全民健身日”。近年来,全民健身逐渐成为市民的自觉习惯和生活方式。随着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必将进一步全面提高。然而,全民健身的场地问题却摆在了国人面前,全民健身成国家战略急需解决场地问题。

《南方都市报》9月25日刊载一则消息,标题为《健身热情高 奈何场地少 公益性运动场馆短缺》,说的是深圳的事情。文中指出,与人们日益觉醒的运动意识相比,场地不足成为当下的最大矛盾。其实,场地不足的问题岂止深圳存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这个问题。要不,“中国大妈”跳广场舞为何总是纠纷不断?

《意见》要求,完善体育设施,各级政府要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然而,不少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地方官,把GDP看得比生命还重要,把政绩摆在工作的第一位,没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根本没有心思建设基础体育设施。如果把完善体育设施建筑在地方政府的自觉自愿上,估计很难解决全民健身需要的场地问题。

尤其是《意见》提出,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这些措施,无疑会增强国人全民健身的信心和自觉性,让国人看到解决健身场地的希望。然而,如果国家层面没有相应的措施进行督促和监管,一些地方政府很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对完善体育设施睁只眼闭只眼,无论民声沸腾,我自岿然不动;二是即使建设和完善了体育设施,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久久落不到实处,市民也会因运动成本太高而只能望洋兴叹。

全民健身成国家战略必须解决场地问题。没有场地或者场地问题解决不好,全民健身怎么搞?《意见》只会成为纸老虎,“中国大妈”只能选择集体在广场舞上跳舞。

全民健身更需“举国体制”

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赋予体育产业朝阳产业地位,足见其战略地位。体育产业一方面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帮助经济转型。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体育产业实现增加值3135.95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为0.6%,与美国体育产业年产值占GDP的3%左右有相当大距离。将体育产业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点之一,实是应势而为,明智之举。另一方面,发展体育产业,促进大众健身,满足体育娱乐。除了富国与强民,体育还赋予一个民族健全的精神。

相信许多人都知道“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句标语,这句话定义了体育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扮演的角色:全民性、健身性。直至近30多年来,竞技体育异军突起,风头盖过全民健身,甚至为获金牌不惜“举国体制”。其实,就目前困境,全民健身更需要“举国体制”。

简政放权,理顺体制。过去,举办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需要层层审批,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且效率低下。如今,审批是取消了,赛事转播限制也放宽了,可是围绕比赛的许多公共资源像安保、交通等都掌握在政府手中,没有放彻底。许多限制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发展的制度也还在,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让各类体育资源“活”起来,适应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健身需求。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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