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的思维、法的精神来把握《决定》的魂

用法的思维、法的精神来把握《决定》的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决定》全文播发后,光明网记者采访了国防大学公方彬教授。公方彬认为,《决定》提出了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对推进依法治国做了较为详细的顶层设计,彰显了法的精神、法的权威,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依宪执政。

“以前,我们政治领导的色彩更突出,政治权力解构了一切规则。”公方彬表示,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从来没有真正的法的精神,直到改革开放以后,现代法的精神才开始出现。政府依法治国必须坚守法治,我们在谈法治时要特别强调法的精神,尤其要把握法的精神实质。

公方彬认为,《决定》把党的法规体系完善放在依法治国的语境里边,这是党历史上的第一次,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就是党的行为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法律不仅要约束普通公民的行为,对党的行为也起到约束作用。这不仅体现出我们党的规则意识更加强烈,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党更加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变化,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理念。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公方彬肯定道:“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增加有法治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等措施,保证了立法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人大在立法方面有了突破,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部门利益。”

公方彬认为,《决定》提出要打造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法治队伍,体现了我们党对法的尊重。构建专业化的法治队伍,实质上反映了我们确立了正确的法治精神。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的法律条文不少,但是法治建设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们没有看到法的力量,队伍专业性不够强,降低了司法成效。通过构建专业化队伍,来践行体现我们党和人民利益的法律,可以充分发挥法的力量,保障党和人民的利益的实现。

公方彬表示,《决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解决了民权弱的问题,将法治理念落到了实处。因而,人民称呼习近平为“习大大”,包含着一种对习近平执政的高度认同和由衷敬意。

《决定》目前还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下一步具体的落实当中还有待进一步细化的文件指导。公方彬最后强调:“最值得兴奋的地方不在于《决定》内容本身的进步幅度,而在于其突破本身的象征意义。必须树立法治权威,使人们对法有敬仰,用法的思维、法的精神来把握《决定》的魂。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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