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关系,始终做到全面准确、坚定不移。一是必须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阶段,两次全会、两个决定、两件大事,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是同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同一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筹大局、精密谋划、周密部署、依次推进的智慧和能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依法治国提供保障,需要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样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来助力,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从根本方向上是一致的,落脚点都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必须准确把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体现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只有坚持依据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使党始终成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三是必须准确把握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是必须准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对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约束力和规劝力支配社会成员的品行。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五是必须准确把握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与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关系。独立自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党立国的重要原则。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和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国情与使命,决定了我们只能走自己的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站立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13亿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展现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并划清依法治国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同时,我们也要高度重视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蓝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康庄大道。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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