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人民利益实现的法律法规,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人民利益的实现和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的制度优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要不断完善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法制化、有序化、规范化、民主化,提升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体系、制度的有力保障。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确保全面深化改革的每个领域、每个步骤的各项措施,都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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