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法治思维,不断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培育法治思维的制度基础。培育法治思维的目的之一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既包括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也包括党内的党纪党规。所以,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规党纪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又严于国家法律,就是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逐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以及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培育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工程。
将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培养、选拔的重要标准,营造党内依法执政的良好氛围。党员干部执掌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公权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在引领群众,服务大局的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对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必将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这就要求在党员干部的队伍建设上,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一个衡量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选拔任用标准之中,并且应该占很大的分量,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有教育惩戒措施,才能让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
法治思维和法治文化的互相促进是推进依法治国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社会法治思维的涵养需要法治文化熏陶。法治思维的培育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法治思维习惯的养成,既依靠法律知识的教育与灌输,也依靠法治文化的积淀与培育。在法治文化的建设过程中,党也是社会的先导和表率,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依法办事”、“唯法是从”、“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等具体的政策和规范指引,推动全社会崇尚法治价值在解决重大社会问题中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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