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冤案撤回起诉后请别忘了追责

官员冤案撤回起诉后请别忘了追责

过去三年中,熊祖模的人生转了两次急弯,一次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刑11年,一次因检方撤回起诉重获自由。6月20日,拿到《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时,这位曾经担任贵州省遵义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的48岁男人很平静地对检察官说了一句:“我感动,但是一点都不激动。”(1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我们先不论这位县委副书记的工作能力怎么样,就目前他所处的尴尬处境来说,也确实让他激动不起来,一个县级领导干部,被关了三年后放出来,可以说,他的政治前途已经很难再看到“光明”,就是再安排工作,也很难再回到县委副书记那个领导岗位了吧?检方虽然撤回了起诉,让他重新获得了自由,但因为这件事给他带来的影响却是他一辈子都无法消除的。造成此次事件的幕后推手是谁?为什么要整出这么一出案件?又都有哪些人经手了这个案子?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去一一核实。

或许当时经手的人有很多,或者当时由于个别领导干部的强力干涉而出现了这起错案,但都不妨碍对该事件的定性,那就是错了就是错了,现在问题已经出来了,当初经手的人很多都应该还在工作岗位上,那么该查处的就要查处,该判刑的就要判刑,不能因为涉及的人多而让那些经手之人就那么一句工作失误而轻松过关。

党的四中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也实行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这无疑对以后的案件审理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使办案人员不敢再掉以轻心和不敢再徇私枉法,这为共建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对于之前已经出现的冤假错案如何处理?总不能将错就错不闻不问吧?所以从现在开始进行错案责任倒查刻不容缓,不但不能让受害人再次遭受心理伤害,更要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使公平正义之风吹向每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个县级领导干部,被冤枉入狱三年,这其中肯定存在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利益关系在里面,不管曾经的利益人还在不在岗位,建议都要进行一次追究。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本身就是犯罪行为,就应该受到惩处,既然伸出了手,也要有被捉的心理准备,这与贪污受贿一样,或者比贪污受贿的危害更大。每一个司法人员都必须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这个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的司法系统,要公正司法、公正执法,不能因为一些权力的介入而违背原则、违背立场。在国家大力进行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每一个地方司法机构都要对以往的历史案件进行一次摸底排查,不排除有冤假错案存在的可能,也只有将每一个案件都彻查清楚,使每一个蒙受不白之冤的人都感受到司法公正带来的光明,才能使依法治国深入民心,才能让公平正义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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