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不到位,“任”而不为

“责”不到位,“任”而不为

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毅民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市委书记“一把手”因涉嫌严重违纪而被中纪委“抓尾巴”,在事发地已是四任三落马,从周镇宏,到罗荫国,再到梁毅民,接二连三在市委书记这样的“一把手”重点职位上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究竟其原因何在?推本溯源,笔者认为:一是失守责任,二是没有应尽责任,三是责任松散不够专责。所谓的“责”不到位,“任”而不为。

为官要“守责”,不“守”不位。决定一场足球赛输赢关键性因素不是射手进球多与少,而是关键在于门将是否尽其应有责任,不留死角,不留缝隙,紧紧地守住球门。门将守责到位,射手自然就无门可进。对于为官者而言,“守责”就是为官者廉洁从政的精髓所在。如果没有守住为官之责,没有端正责任岗位,就容易松动廉洁从政的根基,让迂腐行为、不作为行为有了空子可钻,廉洁从政的精髓被吞噬,为官之责的城墙就会被攻陷。对此,为官者要理清思维,树立正确权利观、价值观、金钱观,以防思想越轨,并且要管好自己的嘴巴,放好自己的双手,站好自己的双脚,坚守着为官之责的防御底线,以免失守责任,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及人民群众的利益,正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当前,在党中央严厉惩治贪污腐败的情况下,不管是位高权重者,还是为官“能使”者,只要其为官不守官责,守责不到位,越过思想、制度、监督“三条防线”,就必然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因此,为官者要把守好权力关,看守好金钱关,学守好思想关,关关严守,把为官之责守到位。

为官要“尽责”,不“尽”不为。面对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对党对国家都是历史性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官是难当,“守责”对为官者固然重要,但“尽责”不可轻视,更不能敷衍了事,正所谓“行百里者半于九十”,做事愈接近成功愈困难,愈要认真对待,认真负责。王岐山书记强调:反腐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可见,当前党中央对反腐依然是高度的重视,而且将会是一场持久性的斗争。为官者应当在守好本“责”的同时,需要尽力、尽心、尽行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为官者“尽责”是要其弃荣耀之心,改懒惰之性,革不为之态,使其能忍于清廉,能敢于担当,能勇于先行,能久于奋斗。为官者尽了责,才可为反腐斗争中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源;为官者尽了责,才可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公仆”形象;为官者尽了责,才可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因此,为官者尽责,才是为官有为。

为官要“专责”,不“专”不威。“闻道有先后,学业有专攻。”,技能学业各有专门研究,对为官者而言,也是如此,为官者该有专门的责任。为官要“专责”,是要确定为官者的岗位责任所在,分清权力界限,以防为官者走错位,用错权,办错事。当下,在反腐重点工作中王岐山书记就强调:必须对握有权力的人进行强有力的纪律约束。有专项及强有力的纪律约束为官者的责任,这样就如大雨落下河道上,就要按着河道方向流水,规规矩矩,不越位,不泛滥成洪灾,不伤及人民群众,不损害党和国家。为官者“专责”,久而久之,“专”便可立“威”,立党员干部中的威信,立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纵观落马者,刨根问低,其因不外乎是为官者“责”不到位,“任”而不为。因此,在面对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为官者需要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心,更需要“守责”、“尽责”、“专责”,且在“位”需有“为”更需有“威”。

(作者单位:眉山市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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