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之治”重在执行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虽然迈出了依规治党的重要一步,但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目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仍然存在着缺失、“碎片化”、“老化”等问题,有的规定不够科学,有的规定脱离实际、没有可行性,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规定有要求没有问责、刚性约束力不够,造成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流于形式。
比如,中央2003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在这次清理过程中虽然保留下来,但亟待修改。目前继续有效的487件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像这样的有42件。
去年出台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刚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要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目标如期实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肖立辉指出,这次集中清理明确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构成,下一步,要研究制定一批基础主干性党内法规,整合形成一批综合性党内法规,抓紧制定一批实践亟需的党内法规,及时修订一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党内法规。
古人云,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有法不行,与无法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要实现有规可依,更要保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党内法规的执行上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问题,有的先紧后松,有的上紧下松,有的外紧内松,有的违反后未得到及时惩处,使党内法规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形成了“破窗效应”。
专家建议,今后,要把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摆到更加突出位置,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带头执行,充分发挥党员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大督查惩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刚性约束。
“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公开和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最大限度了解党内法规的内容,使每个党员知规、懂规、敬规、守规。”肖立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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