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今日话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编者按】近日,中央主要媒体围绕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依宪执政、西方宪政等热点话题组织专家学者,解疑释惑,澄清认识,明确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之间的关系。为此,宣讲家网以“依法治国”为话题,摘编相关文章,以飨读者。

朱景文: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坚持依法执政,从本质上说就是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使之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公权力如何得到制约、如何得到科学运用是世界性问题,也是共产党执政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也确实出现过公权力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同志的这段名言告诉我们:有效制约和科学运用公权力,必须通过法治的方式。虽然他用的是法制这个词,但已完全体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正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式。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党的领导能否和法治相结合的明确回答。

《决定》指出,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的根本要求。党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实践者,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级党组织必须转变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深刻体现了党既领导法治建设、又受到法治制约的辩证统一关系。这里并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把它们对立起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是站不住脚的。【查看全文】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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