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确保做到“四个到位”(2)

浙江:确保做到“四个到位”(2)

摘要: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确保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要明确抓什么、怎么抓、拿什么来衡量,使每个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

责任要到位

责任要具体化。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确保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要明确抓什么、怎么抓、拿什么来衡量,使每个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

责任横向落到每个成员。“一把手”要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 “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尽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责任纵向落到每一级党组织。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责任追究要到位。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倒逼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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