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治建设重在“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

广西:法治建设重在“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法治进程推进的过程中,一些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问题,如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依然严重制约着党和国家的事业进步与发展,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我们更应该敏锐地观察到,现实中的各种阻碍法治的弊病,并非孤立或单一的存在,而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牵制,呈现出一道互为因果、错综复杂的“法治壁垒效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整体布局。同时,也针对我国法治建设所涉及的各个领域,针对各种现实法治问题,提出诸多具体的法治改革举措。如何领会、贯彻和落实这些具体的法治改革举措?其中关键性的视角之一在于把握好《决定》中所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重要精神。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法治进程推进的过程中,一些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问题,如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依然严重制约着党和国家的事业进步与发展,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我们更应该敏锐地观察到,现实中的各种阻碍法治的弊病,并非孤立或单一的存在,而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牵制,呈现出一道互为因果、错综复杂的“法治壁垒效应”。

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任何一项法治目标的实现,任何一种阻碍法治弊病的消除,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都是各项法治举措一体建设、共同推进的结果。因此,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需要勉力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当充分领会党中央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大局视野和全局谋划,彻底改变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陈旧改革思维和单一改革模式;第二,应当坚持法治思维,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当前各种法治问题背后的复杂脉络与各种症结所在,充分预判法治综合改革的难度,有效预防风险;第三,应当全面深刻解读《决定》提出的各项依法治国具体举措,熟练运用其中的各种法治方式,通过全局谋划,统筹安排,实现以多种措施并举、多部门联动、多管齐下来解决当前地方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彻底打破阻碍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法治壁垒效应,同时铲除其赖以滋生的土壤。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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