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富农的关键一招

强农富农的关键一招

——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摘要:30多年后的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大亮点,就是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又有了新突破,明确了今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重点和要求。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开,不仅直接关系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业和农村发展,而且将对我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1978年,安徽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巨大风险,在实行包产到户的契约上按下鲜红手印。可以说,就是这个举动,使小岗村成为“大包干”的发源地,也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我国改革的发端,由此推动了波澜壮阔的改革进程。30多年后的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大亮点,就是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又有了新突破,明确了今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重点和要求。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开,不仅直接关系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业和农村发展,而且将对我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 农村土地制度须破瓶颈

“地者,万物之本源”,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起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推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我国农业生产力,深刻改变了农村发展的面貌,也为整个改革开放注入强大动力。

30多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生产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向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根本转变。自2004年起,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连增”,2013年突破6亿吨,人均占有量连续多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微评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土地制度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打农民的“歪主意”,不能动农民的“奶酪”,不能成为谁都想咬一口的“唐僧肉”。

俗话说,握紧的拳头才有力。农村土地自由流转,就是要实现规模化经营,使其成为“拳头”而不是“指头”。

“农地入市”收益怎么分配是关键,必须保证农民是最大的受益者。

影响农业生产。近年来,农村劳动力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但很多人仍保留着农村承包地。按照现行制度,这些土地既不能上市流通,也不能另作他用,阻碍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导致耕地撂荒,出现“有田无人种”现象,不利于增加粮食产量,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发展。

造成土地浪费。在一些地方,形成了“以土地谋发展”的扩张模式,严重依赖土地收入,违规占地、盲目圈建,致使耕地快速减少,土地浪费严重。“十一五”期间,在城镇,工矿用地承载的人口密度下降10%,土地利用率不升反降; 2001年至2010年,虽然农民大规模进城务工,但农村建设用地反而增加了203万公顷。粗放浪费的用地模式,导致很多地方寅吃卯粮,甚至突破了2020年的用地指标。

损害农民权益。在我国,城乡之间同地不同价的问题突出。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直接上市交易,而是由国家征收,按照土地的原有用途收益来补偿,集体土地所有者获得的补偿过低。根据调查,农民拿到的征地补偿款,只占土地增值收益的5%—10%。由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程序不到位、安置方式单一、社会保障不足引发的社会矛盾尖锐,每年都会因征地问题引发大量纠纷。

为解决这些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着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但这项改革是一个重大而特殊的问题,必须慎之又慎、有序推进,该尽早推出的不拖延不办,该试点的不仓促推开,该深入研究后再推进的不急于求成。中央已作出部署,在授权范围内,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征地制度等改革试点。

声音

姜大明:土地改革要守住底线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认为,土地改革要守住底线。守住底线就是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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