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薪酬制度:国企改革攻坚的重要入口(3)

高管薪酬制度:国企改革攻坚的重要入口(3)

收入分配改革要分轻重缓急

《华夏时报》:除了国有企业薪酬体制改革,公务员工资改革也是近几年颇受关注的话题。公务员工资改革会不会是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下一个重要突破口?

苏海南:在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改革启动后,还应适时研究合理提高社会低保标准,同时积极研究建立并逐步健全劳动密集型行业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再来搞公务员工资改革,就更顺理成章。具体地说,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收入分配改革将按照轻重缓急分步骤实施。我认为,现阶段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主要还是应放在初次分配领域,涉及企业分配和农民增收的改革会先走一步,公职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稍放后一点。这既是历次收入分配改革的通行安排,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公务员工资改革纳入整个收入分配体系改革之中,与企业、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农民增收以及其他方面相关配套改革紧密联系在一起,每次改革都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分别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农民等收入分配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决策,先后择时实施。我认为这次也会是这样部署。

《华夏时报》:在深化公务员工资改革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苏海南:要明确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定位。首先,它是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二是公务员工资改革必须与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等多方面统筹规划,不能割裂开来。三是工资改革要与公务员制度等其他方面改革相配套。

要澄清一点,公务员工资改革决不是单纯涨工资,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统筹安排整个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抓好相关配套改革的过程中相应推进。公务员工资改革有这样几个主要任务。第一,要调整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比重,降低津贴补贴的比重,这是当前公务员工资分配中最明显的问题。第二,要完善工资制度。一方面,要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职务、级别工资标准及其差距;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地区附加津贴等项制度。第三,要建立健全工资运行机制,包括比较机制、决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以及宏观调控机制。第四,要抓好配套改革,这其中主要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公务员工资、福利、社保等制度的配套改革;二是财政体制的配套改革;三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四是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

《华夏时报》: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划定应该参照什么标准?

苏海南:《公务员法》对此讲得很明确,公务员工资水平应以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为参考依据。公务员主要是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性质的工作,与企业中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劳动特点基本相同,那就应该把企业管理人员作为“相当人员”,其薪酬水平可作为重要的参照系。目前,公务员收入水平还没有与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完全对接上。这就需要我们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和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根据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变动情况等,相应安排公务员工资的合理增长。

《华夏时报》: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是否有外来经验可借鉴?

苏海南:中国国情有自己的特色,中国的事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来思考。国外的经验可以参考借鉴,但要分辨清楚哪些是能汲取的精华,哪些是不能采纳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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