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一致认为,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将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要求举措与新疆法治建设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对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作出了全面部署,既贯彻了党中央精神,又结合了新疆实际,回应了新疆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和迫切需要。《意见》是《决定》的具体化,是结合新疆实际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必将为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关于《意见》起草工作把握的主要原则
自治区党委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必须统筹全局、谋划长远,必须立足区情、结合实际。《意见》应该既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又要针对新疆实际找准着力点;既要体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性的要求,又要抓住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找准切入点;既要注意各部门工作的专门性,又要强调相互之间的衔接性;既要着眼长远抓好总体设计,又要立足当前做到切实管用。
在《意见》起草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断和指示精神,保证《决定》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工作原则和重大任务在新疆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是立足新疆区情突出新疆特色。一方面,在指导思想和总目标部分,紧密结合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作为依法治疆的指导思想,坚持“一反两讲”。同时,结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把着力构建符合新疆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作为依法治疆的目标要求。
另一方面,在基本原则部分,在党中央“五个坚持”总原则下,结合新疆实际和特殊需要,提出了“六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即,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必须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必须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必须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再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疆的主要任务。(1)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决定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必须把平安新疆建设作为依法治疆的重中之重。因此,《意见》将“紧紧围绕平安新疆建设推进依法治疆,全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第二部分,突出加以强调。(2)新疆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低,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正在形成之中。面对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历史性机遇,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运用法治来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平竞争,运用法治来规范经济秩序、激发市场活力,运用法治来保护新疆脆弱的生态环境、实现科学发展。因此,《意见》将“紧紧围绕法治环境建设推进依法治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作为第三部分。(3)治疆稳疆的特殊复杂性和长期建疆的要求决定了,必须把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依法治疆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追求,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格局,营造安定和谐、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因此,《意见》将“紧紧围绕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依法治疆,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作为第四部分。
三是体现目前法治建设基本格局和主线。《决定》重点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队伍建设、党的领导六个方面提出了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措施和要求。我们在突出新疆工作特点的同时,以《决定》为依据对这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形成了第五至第十部分。这六个部分,既与《决定》保持一致、一脉相承,又与新疆实际紧密衔接、细化具体。如,在地方立法部分,我们强调要用足用好《立法法》赋予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限,不断完善与新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在依法行政部分,我们明确提出要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把新疆建成“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省区之一。在法治宣传教育部分,我们提出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与现代文化引领相衔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与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相融合,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部分,考虑新疆法治专门队伍短缺的实际,我们提出建立从具备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优先录取法治专门人才的体制机制。在党的领导部分,我们突出强调了严明政治纪律、做到政治坚强的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
三、关于《意见》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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