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框架结构上,《意见》以《决定》为依据,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为主线,具体分为三大板块、十个部分。
导语和第一部分构成第一板块,属于总论。第一部分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疆,重点阐述了推进依法治疆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依法治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等重大问题,尤其强调从新疆实际出发,走符合新疆区情特点的法治建设道路,提出了“六个必须”的原则要求。
第二至第四部分构成第二板块,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主要任务。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围绕”,即围绕平安新疆建设推进依法治疆,全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围绕法治环境建设推进依法治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围绕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依法治疆,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第五至第十部分构成第三板块,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重要举措,概括起来就是“三个坚持、三个加强”。第五、六、七部分讲“三个坚持”,即坚持立足区情,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第八、九、十部分讲“三个加强”,即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全面开创依法治疆工作新局面。
最后是结束语。对各地各部门的细化落实、严格责任提出要求,并号召全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实践,为建设法治新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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