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依法治国“执行力”重在“三要”

提升依法治国“执行力”重在“三要”

摘要:天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价值在于落实。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号召。作为基层检察院,要主动找准法治建设的切入点,加大法律的监督力度,不断提升依法治国“执行力”,为依法治国“中国梦”保驾护航。

天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法律的价值在于落实。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号召。作为基层检察院,要主动找准法治建设的切入点,加大法律的监督力度,不断提升依法治国“执行力”,为依法治国“中国梦”保驾护航。

提高依法治国执行力,首先要加强学习。检察机关要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政风清廉,,充分认识法律监督的重要性,提高理解运用各项法律法规的能力,提高服务全局、协调各方、破解难题的能力。要通过学习,营造氛围,让法律处处行得通、人人管得住、时时用得好,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坚持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对法理法规的深刻领会,转化为务实高效落实法律规定的举措,肩负起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使命。

提高依法治国执行力,还要严格监督。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这项重大决策把强化法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法律重在实施,法律的实施离不开监督。只有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才能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才能树立法治的权威,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法治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法治监督的主力军,要坚持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盯着法律抓落实,使法律成为“铁律”;同时,要充分发挥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功能,坚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自身监替与他人监督、对上监督与对下监督结合起来,多措并举促进法规制度落实。对各种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处罚,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刚性执行力才能切实体现、不断增强,才能让人产生对落实法律法规不敢敷衍、不敢懈怠的敬畏心和责任感。

提高依法治国执行力,关键更要敢于较真碰硬。“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落实到执行法律法规上,无论对己对人,都要严肃严谨,毫不含糊。要一丝不苟地落实法律要求,吃准法律规定的本意,盯住落实中薄弱环节,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法律的严格正确实施,必然面对阻力,要突出法律法规的刚性标准,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要锲而不舍、严抓细抠、务求实效。只有认真较真顶真了,才能让纸上的法律生出“牙齿”、变成“火炉”,谁触犯就让谁付出违法“成本”,决不搞“下不为例”。

(作者系阜宁县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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